安徽财经大学社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 2013-11-22 浏览次数: 32 作者:

为规范学生参加社会实践,加强社会实践管理,根据《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》关于实践教育课的相关要求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一、社会实践的目的

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利用假期和平时课余时间,以面向社会,促进专业学习,锻炼能力,开拓视野为目的,以科技文化服务、社会调查、公益劳动、青年志愿者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。它是大学生接触社会、关注民生、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,是引导大学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提高综合素质、全方位得到锻炼的重要途径。

二、社会实践的原则
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尤其是学习与实践能力的提高的指导思想。

2、坚持社会实践教育与理论教育、职业素质教育相结合,坚持在社会实践中学生相互学习与自我感悟相结合的工作思路。

3、坚持“多种形式、注重实效”和“假期为主,平时为辅”的基本原则。

三、社会实践的形式

1、校内、外各类公益活动(含:各类志愿者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、学生社区志愿者服务等);

2、社会调研或考察(含:各类寒暑假社会实践项目等);

3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实习或见习(毕业实习除外)。

四、社会实践的学分及时间

1、学分:1学分;

2、时间: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一至第六学期进行,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间累计达到八周。(注:可选择多种形式进行,其中必须含学生社区志愿者服务项目)

五、社会实践的考核及学分认定

1、社会实践的管理部门为学生处,校团委负责组织,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实施。

2、学生每次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后,由学生本人和接受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有关单位填写《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记录册》(以下简称《社会实践记录册》)。

3、各学院团总支对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、帮助和督促,并于每学期开学初收集、检查本学院学生的《社会实践记录册》,统计学生的社会实践学时数等。

4、第七学期开学初,学生累计完成八周社会实践活动后,结合本人实际和体会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篇(题目自定,字数不少于3000字),与《社会实践记录册》一起上交所在学院团总支。

5、团总支负责评阅本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,汇总每名学生的实践学时总数,综合评定学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,并将“社会实践学时汇总表”和成绩登记表交校团委。

6、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各学院团总支上报的“社会实践学时汇总表”和成绩登记表进行审核,并报教务处。

7、社会实践的考核成绩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三种,学分绩点分别记为3、2.5、和0。

8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考核成绩经教务处认定后,即可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。

9、学生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与《社会实践记录册》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归档备查。

六、附则

本暂行办法由教务处、学生处和团委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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